新州新規4月生效 司機行人違規都要被罰
2010-04-03 (05:37)
(紐約 )(美聯社紐瓦克1日電)新澤西州的一項新交通法於4月開始生效,該法不但會影響駕車人,也將影響馬路上的行人。

        以前法律只要求汽車為行人讓路,新法則規定汽車必須完全停下車,不然就會被罰款200元,是過去的兩倍,而行人如果不遵守交通信號規定,也會被罰款54元。

        州檢察總長道寶拉(Paula Dow)說,2004年以來,新澤西州與汽車事故有關的死亡案件,其中20%到25%與行人有關,為全國之首,是全國平均水平的兩倍。在此期間,新澤西州每年有約150名行人在馬路上死亡。

        道寶拉說:「行人死亡人數量實在是太高了。」她把汽車與行人之間的衝突比做「鬥雞」。她說:「不能以為只讓汽車減慢速度,或只讓行人為汽車停步,就可解決問題。」

        新澤西的新法,是由賓州居民費爾德曼(Paul Feldman)促成的。費爾德曼21歲的女兒凱西(Casey Feldman)去年走過海洋市(Ocean City)一條街的一個十字路口時,被汽車撞死。

        費爾德曼說,那名肇事司機大白天注意力不集中,在一個四面都有停車標誌的十字路口中央撞死凱西。

        但根據新澤西法律,該司機未被控誤殺罪,因為他沒有魯莽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