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姆勒承認行賄向美付1.85億罰款 |
2010-04-02 (09:26) |
德國汽車業巨頭戴姆勒公司,為平息美國多個政府部門對其行賄案的法律訴訟,同意向美國政府支付1.85億美元的罰款。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說,戴姆勒公司已同意向該部門支付9140萬美元的罰金。美國司法部也表示,戴姆勒及其三家子公司同意,就刑事指控向司法部支付9360萬美元的罰款。 戴姆勒公司並且承諾,願同美國及其他國家政府全面合作,調查該公司的行賄問題。 美國司法部經過長期調查後,認定戴姆勒公司在1998年至2008年期間,為行銷自己的產品,在全球至少22個國家以各種名義行賄總計超過5600萬美元。美國檢方稱,這些行為違反了美國的《國外腐敗行為法》中禁止向其他國家的官員支付不適當款項的規定。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的訴訟文件顯示,在戴姆勒近10年的行賄歷程中,希臘、俄羅斯、中國等國赫然上榜,總行賄金額可能超過5600萬美元。通過這些賄賂,戴姆勒公司總計獲得19億美元收入,其中包括至少9140萬美元的非法利潤。 消息透露,戴姆勒公司在德國和俄羅斯的分公司已經供認了行賄行為。由於涉嫌違反美國法律,戴姆勒公司相關人員面臨民事和刑事訴訟。 資料顯示,該公司汽車年產量平均僅為100萬輛,但銷售利潤卻名列全球前五名,很多政府公車、要員用車都是戴姆勒牌,包括賓士等在內的多個一線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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