諧星律師出庭 指干涉言論自由離席 |
2010-03-31 (05:03) |
(溫哥華 )(本報記者報道)一個「棟篤笑」諧星在台上作出嘲諷同性戀的評論,遭台下女同志告上卑詩人權審裁處並索償2萬元。案件周一開審,但代表被告的律師,以人卑詩人權審裁處無權干涉言論自由為由,突然離席以示抗議。案件則在被告缺席下則繼續審訊。 案情顯示,這個來自安省的諧星厄爾(Guy Earle)於2007年5月,為溫哥華市金馬素街(Commercial Dr.)現已結業的Zesty餐廳擔任晚會司儀,期間他當眾嘲弄台下一對女同志。 厄爾坦言,這對女子不聽他多番勸告,繼續大聲談話,影響到其他觀眾欣賞表演,於是他就對她們說了一些不客氣的話。 不過,厄爾又指出,棟篤笑表演通常都包含諷刺內容,而且人人有言論自由。 厄爾的代表律師的米勒(James Millar)表示,卑詩省人權法例,不能取代受聯邦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 原告女子帕迪(Lorna Pardy)還指稱,厄爾也打爛了她的太陽眼鏡。 去年秋天,卑詩最高法院也裁定,卑詩人權審裁處最多只能就本案展開有限度聆訊,因為該審裁處可能無權決定厄爾的言論,是否受到言論自由保護。不過,卑詩人權審裁處仍然決定舉行全面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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