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學生應否報稅 專業會計師細說分明 |
2010-03-31 (05:28) |
(紐約 )(本報記者陳帆紐約報道)隨著報稅截止日期4月15日的臨近,不少持F-1簽證或OPT身分的學生對於是否需要報稅感到疑惑。專業會計師及移民律師均表示,對於外國留學生而言,如收到要求納稅的獎學金或其他要求納稅的收入,就需要及時向國稅局繳交納稅表。如果留學生的學費為家人提供,或得到免稅獎學金,則無需報稅。 移民律師張哲瑞表示,根據美國聯邦保險貢獻法案(FICA)規定,美國公民和居民需要繳納社會安全稅和醫療保險稅。但全職或半職學生,只要以學業為主,業餘打工,可要求免交這兩種稅費。此外,持F-1簽證的外國留學生,如是受僱於移民局允許的服務類別,能夠正確保持相應的合法身分,以及所從事的服務在持有相應簽證的允許範圍內,也可以申請社會安全稅和醫療保險稅的豁免。 外籍學生每周在學校工作時間少於20個小時,暑假期間可全職工作,工作時間為每周少於40小時;或者外籍學生從事移民局批准的校外實習工作,如OPT、CPT或STEM OPT,便可申請豁免。 外籍學生如要獲得社會安全稅和醫療保險稅的豁免就必須保持非美國居民的身分,如一旦轉為其他非移民身分,如H-1、M-1、Q-1、Q-2,從身分轉換的當天計算,不再享有豁免權。在美居住時間超過5年的外籍學生也不再享有豁免權,時間由其進入美國境內的年份開始算起。此外,外籍學生的持F-2身分配偶及子女,需要繳納社會安全稅和醫療保險稅,並不享有豁免權。 移民律師並指出,外籍學生要享有豁免權,必須是受僱於研究所或高等教育機構(SCU),但不可從事全職工作,不可從事需要具備專業知識的專業僱員職位,不可接受包括退休金在內的某些工作福利。同時,如作為兼職的本科或研究生,如在學習期間工作時間不多於一個月則能夠滿足豁免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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