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澳洲應尊重力拓案判決 |
2010-03-30 (18:23) |
針對澳洲方面近日對中方審理力拓案的一些質疑,外交部發言人秦剛30日批駁指,澳方對判決結果應予尊重,應該停止再發表不負責任的言論。 中國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29日對被告人胡士泰等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侵犯商業秘密案作出一審判決。澳方發表言論表示對案件部分內容沒有公開審理存有疑問,質疑中方司法透明度。 秦剛表示,中方對澳方就力拓案所發表的一些言論表示嚴重關切。他表示,力拓案是一起刑事司法個案,中方有關司法部門已經依法做出了一審判決,澳方對判決結果應予尊重,應該停止再發表不負責任的言論。 29日的一審判決分別以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侵犯商業秘密罪,數罪並罰判處被告人胡士泰有期徒刑十年,並處沒收財產和罰金人民幣100萬元;王勇有期徒刑十四年,並處沒收財產和罰金人民幣520萬元;葛民強有期徒刑八年,並處沒收財產和罰金人民幣80萬元;劉才魁有期徒刑七年,並處沒收財產和罰金人民幣70萬元;違法所得均予以追繳。 此案,對於被告人胡士泰等被控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部分,法院依法進行了公開開庭審理;對於胡士泰等被控犯侵犯商業秘密罪部分,因案件涉及商業秘密且受害單位提出不公開審理的申請,法院依法進行了不公開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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