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商討私人教車發牌制度 |
2010-03-30 (11:16) |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檢討私人教車發牌制度。業界提出三合一建議,即是將現行私家車及輕型貨車、小巴及巴士,貨車及重型車輛三個組別的私人駕駛教師執照合併。 與會的大部分教車師傅,要求將現時分成三個組別的教車牌照,合併為一個,只要教車師傅擁有某種汽車的駕駛執照,便可以教導駕駛該類車,又認為教大型汽車的師傅都有經驗,可以同時教導駕駛私家車及輕型貨車。 議員劉健儀指出,近年學車人數下跌,加上教車師傅老化,三合一建議可以幫助教車師傅解決生計。另一名議員鄭家富表示,現時本港駕駛學院的數目少,存在壟斷,間接影響教車師傅的生存空間,應該將駕駛學院的發牌制度,一併討論。 運輸及房屋局副局長邱誠武回應時表示,三合一建議具彈性,政府會再與業界商討。他又指,相信市民贊成更加開放學車市場,但亦明白增加競爭會影響個別教車師傅收入,因此會考慮逐步而非一次過開放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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