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主性侵犯18歲女租客 判監15個月緩刑3年 |
2010-03-25 (05:01) |
(溫哥華 )(本報記者報道)溫哥華一個屋主因為性侵犯一個18歲的女租客,已遭法庭判監15個月,緩刑3年。 涉案的56歲男屋主名叫康贊文尼斯(Panagiotis Peter Kontzamanis),本身有4個子女。控罪指他於1994年5月,在自己位於溫東蘭弗里街(Renfrew St.)的房屋,在未得到對方的同意下,同18歲的女租客發生性關係。 被告並須提交DNA樣本 卑詩最高法院除了判刑以外,還下令康贊文尼斯須要提交DNA樣本,並且列入全國性罪犯資料庫存檔。 檢控官原本要求法官判被告監禁18個月,但辯方認為判有條件刑期比較合適。 康贊文尼斯也曾經涉及一宗謀殺罪,但在2007年10月,法庭判他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