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外賣遭人搶劫打傷 外賣郎可申請工傷賠償 |
2010-03-24 (05:30) |
(紐約 )(本報記者陳帆紐約報道)在布朗士一家中餐館打工的外賣郎劉先生,今年2月中旬在送外賣過程中遭人搶劫並毆打受傷,其在就醫後要求僱主為其申請工傷賠償,卻遭僱主以未有為其投保而拒絕。劉先生昨日尋求法律諮詢,希望能通過司法途徑索賠。 據劉先生介紹,他在布朗士的一家中餐館從事送餐工作。2月中旬某天晚上,餐館接到外賣訂單,由他負責送餐。當他將餐送到買餐者手中後,離開途中遭遇三名非裔匪徒搶劫,不僅損失錢財,還遭三人重毆。 劉先生說,有路人見到報警,他並被送到醫院救治。由於三名匪徒下手很重,導致他頭部出現顱內出血症狀,住院觀察長達二十餘天,至今出院卻仍常常出現頭暈。出院後,劉先生向僱主提出要求,要求僱主幫助其申報工傷保險賠償,僱主卻以餐館有工傷保險賠償,但未有為其投保為由拒絕。 專業律師介紹,公司或餐館業者在購買工傷保險時,只需要提供僱員人數和僱員的收入水平,並不需提供姓名等其他詳細信息。 這意味著,根本不存在僱主可能為某一僱員投保,而不為另一僱員投保的說法。只要僱主購買了工傷保險,僱員在工作過程中受傷,均可提出工傷索賠。劉先生可通過聘請工傷保險理賠律師,申請工傷賠償,如僱主未購買工傷保險,僱主則應承擔劉先生的醫療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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