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高爾夫球車回家 男子罰做社會服務五十小時 |
2010-03-24 (05:43) |
(澳洲 )(本報雪梨訊)紐省南部一名男子駕高爾夫球車回家,被裁定酒後駕駛,而且血液含酒精高度的一種。二十八歲被告雷文得(CLINTON REYNOLDS)去年12月在高球會參加聖誕酒會,事後沒有的士回家,友人以為駕高球車回家會很得意。 華嘉華嘉(WAGGA WAGGA)裁判司署昨日審理此案,據案情大意,被告在JUNEE以南被警員截停時,已駕高球車在路上行走了兩小時,之前先將一名友人送回家。控方認為車上四名飲了酒的球友下車走路回家,會比坐高球車快。 裁判司TONY MURRAY在判案時指被告令到朋友冒相當大的風險,但因為被告對警方的調查夠坦白,所以輕判社區服務50小時,並且停牌至明年2月才可駕車。(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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