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夏執行反酗酒鬧事新法規 維警當場開逾三千罰款單 |
2010-03-24 (05:46) |
(澳洲 )(本報墨爾本訊)維省警察執行新的打擊酗酒「反社會」行為法規,本夏季已向逾三千人罰款。 按去年實施的新法規,警察在全省各地當場開出三千一百一十張二百三十四元的罰款單。接到罰款單的人當中,有二千七百零二人是因為酗酒,二百三十九人是因為酗酒擾亂公共秩序,九十六人是因為拒絕服從警察要求離去的指令,七十三人是因為有不守公共秩序的行為。代理助理警務處長克里斯普(ANDREW CRISP)說,對酗酒者當場罰款的新警權,對遏制與酒精有關的暴力是一項重要手段。 他昨天說,在過去如果某人被發現酗酒並製造麻煩,他們也許會被警察拘留數小時,然後送回家,警方稍作警告。現在再酗酒鬧事會有更嚴重的後果,製造麻煩會被當場罰款二百三十四元。 克里斯普說,這是在向社會傳達一個清晰的信息,「當你晚上外出喝酒尋樂時,不能認為只要喝酒不醉倒就沒有事,不能醉酒後打人,不能醉酒後破壞財物」。 對酗酒者開出罰款單最多的地區是墨爾本市區,共開出九百一十五張罰款單;菲臘港(PORT PHILLIP)第二,開出一百七十一張;智朗市(GEELONG)第三,開出一百四十八張;MILDURA鎮第四,開出一百一十二張。其他鄉鎮地區中心,巴拉臘(BALLARAT)開出八十五張罰款單、大金山(BDNDIGO)開出六十八張、WARRANMBOOL開出六十三張、SWAN HILL開出五十八張。 在墨爾本西南郊,丹頂農(DANDENONG)開出八十九張罰款單、在FANKSTON開出七十一張、在摩寧頓半島(MORNINGTON PENINSULA)開出七十五張。(南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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