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有責助候選人寄補選宣傳品 |
2010-03-24 (14:35) |
律政司司長黃仁龍表示,政府有責任依法進行補選,會協助候選人免費寄出補選宣傳品。而律政司作出檢控不會受到任何政治、公眾及傳媒壓力影響。 在立法會財委會會議上,工聯會及專業會議的議員都關注,若有補選候選人的宣傳品,用上公投字眼,或有呼籲市民公投字句,政府仍協助寄出,等於無視公投違反基本法,非常荒謬。 黃仁龍回應,政府不承認公投,本港亦沒有任何公投法,以公投形式改變本港政制發展並不合法,當局只會視5月16日的選舉為正常補選。但指出,政府有法律責任協助進行補選,在現時框架下,當局會協助候選人免費寄出補選宣傳品 ,有關程序無違反基本法,如果內容涉及違法行為,相信其他政府部門會處理,並非由律政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