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延長國內安全法實施期限
2010-03-23 (16:40)
泰國內閣會議23日批准,將國內安全法實施期限延長到本月30日。

        泰國教育部長真納翁說,因支持前總理他信的紅衫軍在曼谷持續舉行反政府集會示威活動,內閣會議批准將國內安全法實施期限延長到本月30日。

        真納翁說,國內安全法實施範圍將僅限於曼谷及相鄰的暖武里府和北攬府。這些區域覆蓋了泰國多個重要部級單位和最大航空樞紐曼谷素萬那普國際機場。

        泰國內閣本月早些時候決定,從11日至23日在首都曼谷及周邊7個府的21個縣實施國內安全法,允許軍隊協助警察維持法律和秩序,以應對紅衫軍的集會示威。

        受阿披實任命,真納翁21日代替總理府部長沙提,作為政府代表與紅衫軍領導人舉行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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