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宅凶案女人瑞獲准保釋遠親姐妹到庭旁聽 與被告孫女擦肩而過 |
2010-03-21 (05:59) |
(澳洲 )(本報雪梨訊)雪梨豪宅人瑞凶案女被告顧鈞倩,昨日獲准有條件保釋,被警方送往雪梨聖雲仙醫院老年醫科病房監護。 被控謀殺丈夫的91歲女人瑞顧鈞倩(CLARA TANG),19日被押解到雪梨中央地方法庭的樓下監倉,但是沒有出庭或者進行視像過堂。裁判司摩爾(ALLAN MOORE)決定,將案件押後至4月27日。 98歲死者唐景榮的兩位遠房親屬王氏姐妹,昨日到法庭旁聽聆訊,希望向這對老夫婦的孫女瞭解近況,但是由於被告的孫女為迴避媒體訪問,神色匆匆地搭乘的士離去,因而在特殊又無奈的境遇下擦肩而過,本是親屬卻沒有機會對望一眼,更別說留下腳步敘談。 這對姐妹之一JACKIE WONG透露,她的母親是唐景榮的表妹,如今生活在香港,可能到過發生兇案的豪華高層住宅「康樂大廈」 (THE CONNAUGHT)寓所,與表哥唐景榮見面。 JACKIE還稱,兩姐妹已經遷居雪梨,平時與表舅一家人很少來往,只是有時會陪同母親與他們飲茶。她們對唐景榮在新加坡經營餐館的情況、何時移居澳洲、在雪梨如何生活等背景,均回答一概不知。她們也是看到報紙才驚聞慘劇,希望到法庭暸解詳細情況,卻無緣與被告的孫女會面。當被問及對唐氏老夫婦的印象時,她表示他們都是「非常好的人」。 被告的代表律師戴維遜(JOHN DAVIDSON)在法庭上引述一份精神病評估報告,成功申請獲得被告有條件保釋,獲准從長灣監獄送往DARLINGHURST區的聖雲仙醫院。檢控官普林斯(KARL PRINCE)並不反對保釋,但是對被告在聖雲仙醫院的監護時間多長提出質疑。 法庭裁令的三個保釋條件是:一是必須居住在雪梨聖雲仙醫院的老年醫科病房,由資深醫療專家貝弗里奇(ALEXANDER BEVERIDGE)監護和看管;二是對於被告如果出院後的居住地點或設施,由聖雲仙醫院的醫療專家指定;三是在被告出院前,檢控官、律師和法庭需要獲得通知,此案將會被重新列入聆訊名單。 昨日,被告的孫女身穿藍色T恤衫,白色休閑褲,在一位男士的陪同下到法庭旁聽聆訊。本報記者受兩位西媒記者的委托,本想將到庭的王氏姐妹介紹給被告的孫女,但是對方疾步穿越世界廣場附近的利物浦路,搭乘的士向西奔往佐治街。 據本報從多條消息來源查明,被告CLARA TANG的本名是顧鈞倩,婚後隨夫姓唐。 顧鈞倩出生於1918年10月23日,被控3月12日下午7點45分至9點30分間,在「康樂大廈」寓所謀殺結婚70多年的98歲丈夫唐景榮(CHING YUNG TANG)。警方抵達現場時,發現唐太身穿血衣,身上沒有明顯的傷痕,同時唐景榮倒斃在客廳內,頭部有傷痕。 在巴拉瑪打地方法庭的上周六聆訊期間,裁判司KEVIN FLACK指被告唐太明顯患有嚴重的癡呆症,過堂時對寓所內發生的事情毫無記憶。(峻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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