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研修例打擊索K司機 |
2010-03-17 (13:12) |
針對近期多宗司機懷疑索K後駕車個案,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表示,由於大眾非常關注問題,當局正參考外國經驗,計劃年中提出修訂建議。 立法會會議上,有議員關注職業司機的駕駛安全問題,特別是現時的道路交通條例,並未有就藥後駕駛訂明標準,及如何辨識藥後駕駛人士。議員張學明提問時指,當局會否考慮制訂指引,訂明駕駛者在服用可能影響神智及判斷力,或令人有睡意的藥物後,在一段時間內不應該駕駛。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回應時指,政府正在參考外國經驗,研究修訂,期望今年年中提出初步建議及展開諮詢,計劃會首先處理吸毒後駕駛的問題。她表示,澳洲現時抽取司機口水樣本化驗,但不包括驗「K仔」,而英國就以行為辨識,若司機無法行走直線,可進一步抽血,檢驗司機是否有服藥。 警方目前未獲授權收集有關藥後駕駛的證據,鄭汝樺表示,修例時會一併處理。她又指,過去5年,司機因身體狀況欠佳,釀成的交通意外,並無明顯上升。而去年共有78名司機,主動向當局申報健康狀況,法例規定司機若不主動申報嚴重疾病或殘障情況,最高可判罰5000元及監禁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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