鈞濠前主席夫婦串謀詐騙押後判刑 |
2010-03-15 (12:00) |
上巿公司鈞濠集團前主席曾煒麟及妻子郭慧玟等六人,被控2002年向港交所訛稱將注資重慶市市值逾1億元的燃氣管道項目,以圖騙取獲發新股及抬高股價,法官裁定曾煒麟及妻子等5名被告,串謀詐騙及洗黑錢共3項罪名成立,餘下一名被告無罪釋放。區域法院押後至星期三判刑,曾煒麟與妻子繼續還押懲教署看管,同案另外3名被告則獲准繼續保釋。 6名被告依次為鈞濠前主席曾煒麟(52歲)、其妻子兼集團執董郭慧玟(49歲)、溢億有限公司代表李大鵬(56歲)、美建集團有限公司執董鄭啟明(60歲)、李國祥(47歲)及獨立非執行董事黃偉光(49歲)。法官較早前裁定除第三被告李大鵬無罪釋放外,曾煒麟、郭慧玟共3項罪名成立,餘下3名被告則被裁定一項洗黑錢罪成。 案情指,曾煒麟夫婦於在02年4月成立一間空殼公司,聲稱與內地公司合營,投資於燃氣管道項目,鈞濠之後宣布購入這間空殼公司的七成半股權,發行3.15億股新股,在廉署調查期間,2人再透過另外3名被告協助,提供虛假的交易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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