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前登記捐骨髓 張必立救人倍感滿足 |
2010-03-14 (05:46) |
(多倫多 )在百萬人之中遇到適合的配對,能夠捐骨髓救人一命,是緣份也是福份。 張必立19歲時在母親的鼓勵下登記捐贈骨髓,15年後突然接到一個電話,告知他的骨髓與一名病人吻合。他感到相當驚訝,早已忘記了這件事,當時只是想到接受移植的是誰,以及應該做甚麼。他說,平日雖然經常捐血,但不會知道所捐出的血液最終是甚麼人受惠;但捐骨髓就有特定的對象,兩個人之間好像建立了無形的連繫。 經過進一步的檢驗之後,確定張必立的骨髓適合該名病人,再徵詢他是否願意捐贈骨髓。他與妻子商量後決定同意捐贈。他說,當時是2004年,女兒正好一歲半。如果自己的女兒患病,也急切希望獲得別人的幫助。兩人將心比己,等候接受骨髓移植病人的父母和親人,也同樣期待有適合的捐贈者。他說:「當知道有人等待救援,自己又有能力,為甚麼不伸出援手。就像在馬路上看到有人面臨生命危險,而自己是唯一可以救人的人,每一個人都應該挺身而出。這是一個好難得的機會,冥冥之中揀選了你是一項殊榮,又怎可以裹足不前。」 作為一名藥劑師,張必立明白到捐骨髓的風險。他說,雖然所有手術都存有危險性,但抽骨髓的風險極低。最大的危險是全身麻醉。他拔除智慧齒時就曾經有過接受全身麻醉的經驗,因此不會感到恐懼。 星期四早上抽骨髓,在醫院過了一夜就出院,休息了一個周末,星期一照常上班工作;期間完全沒有服食任何止痛藥。他說,只是感到些許不便,有一點酸痛,但與起救人一命相比,實在是微不足道。他妻子也隨後也登記捐贈幹細胞。 救人是緣份也是福份 張母岑展頤細說重頭地稱,他們一家四口參與89年的《救救小麗莎》運動,但當時她與張必立的父親因為身體問題,不合乎捐贈骨髓資格,張必立的妹妹年紀太輕,亦不合資格,當時只有必立以輸血方式測試其骨髓是否符合,雖然當時並未合適,然這些樣本卻已成為捐贈者資料。 張母說,當年是響應「救救小麗莎行動」登記捐骨髓。這項行動不單是為本地的華裔病人,也是為所有血癌病人找尋適合的骨髓。 她說,子女在加拿大土生土長,不懂得中文,因此不知道有這個運動。她作為一名母親,很明白小麗莎母親的心情,於是帶著兒子與女兒一起登記。子女到登記現場,看到海報和其他資格才知道是甚麼事。 由於她曾經服食過一些藥物,並不適宜捐血,而女兒才14歲又未夠年齡;只有剛中學畢業的兒子合資格。 由登記到接到通知已經超過10年,又再等候了1至2年才動手術。她說,中國人講機緣,能夠捐骨髓救人是一個緣份也是一個福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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