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市府與原告律師達協議 911救援人員獲賠逾6.5億元
2010-03-13 (05:18)
(紐約 )(紐約時報訊)紐約市府宣布,911事件後在世貿中心遺址搶救工作中健康遭受損害的救援人員與清潔工人,11日與市府達成了6億5750萬元的賠償協議。

         市府官員和原告說,這筆賠償金將用來賠償1萬名原告。

        賠償將根據每個原告生病的嚴重程度,以及他們遭受世貿中心遺址污染的程度來決定。

         被告市政府的律師與原告律師們於11日會見,討論了協議條款。討論由紐約州南部地區聯邦地區法院法官海勒斯坦(Alvin K. Hellerstein)主持。

        這筆賠償金將來自大約有11億元的聯邦財務保險基金,該基金由市政府控制。協議要求,至少有95%原告接受協議條款,協議才能生效。如果100%的原告接受,賠償金可達6億5750萬元。但如果只有95%的原告接受協議條款,賠償金將減少到5億7500萬元。

        原告律師估計,每個原告的協議賠償金數量不等,傷害較小的賠償可少到數千元,遭受傷害嚴重的,賠償金最多可達100多萬元。

         這一協議用了兩年時間才達成,可望停止多年來複雜的政治和法律爭執。

        幾年來,同情受害者的人們一直批評市政府,而市政府官員則質疑一些賠償申報的可靠性,並曾認為,應該豁免市政府的責任。

         代表其中9000多名被告的一家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伯恩(Marc Bern)說:「這是個很好的協議。我們感謝這些英雄的男人和女人,他們當時都履行了自己的職責,根本沒有顧慮自己的健康會受到傷害。現在他們最終為自己所經受的痛苦、損失的工資、醫療費用以及其他花費而獲得賠償。正如國會所希望的,這些賠償是非常適當的。」

         彭博市長發表聲明,稱賠償協議解決了複雜的問題,「是公平和合理的。」協議規定,指定一位賠償申報行政管理員,管理員從該案件的所有律師中選出。

        該行政管理員將審查決定原告申報賠償的合理性,原告是否合格接受賠償,以及應該賠償多少等等。

        這一賠償處理程序,類似911遇難者賠償基金對911恐怖攻擊死難者家屬的賠償程序。這一程序也意味著,會檢查是否有虛假的賠償申報。

         全部賠償過程可能會用一年時間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