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師公會譴責執業會計師伍國偉 |
2010-03-11 (18:11) |
香港會計師公會轄下一紀律委員會於今年1月19日就伍國偉及伍國偉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因沒有或忽略遵守、維持或以其他方式應用多項公會頒布的專業準則而犯有專業上的失當行為,對伍氏及伍國偉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作出譴責,並命令他們須繳付罰款十萬港元予公會。 此外,伍氏及伍國偉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須支付紀律程序之費用一萬五千港元。 伍氏為伍國偉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的首席董事。公會接獲資料指伍氏及該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核三間公司的財務報表的工作有不妥之處。伍氏是以伍國偉會 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之名義簽署有關的核數師報告。公會經考慮所得資料,根據《專業會計師條例》第34(1A)條對伍氏及伍國偉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作出投訴。 伍氏承認投訴中的指控屬實。紀律委員會裁定伍氏及伍國偉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在進行有關的審核工作時,因沒有或忽略遵守、維持或以其他方式應用專業準則而犯有專業上的失當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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