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新住宅部分劃作廉租屋 議員私人法案遭開發商反對 |
2010-03-11 (05:45) |
(多倫多 )(綜合報道)有人建議安省政府強制要求新建的共管柏文拿出一定比例的單位作為廉租屋,但開發商齊聲反對,稱該做法無異於變相加稅。 建築業及土地發展協會是物業開發商的行業協會。會長迪皮伊(Stephen Dupuis)表示,這種做法違背了經濟規律。他疑問道:如果某個單位必須以低於市價提供,錢從哪裡來? 安省建築商聯會政策總監科林斯-威廉斯(Michael Collins-Williams)認為,該做法將變成私營領域有責任提供可承受房屋;這實際上等於是一個開發稅。他說:這是一個古怪的政策 - 你提供了少數可承受的單位,卻降低了其餘單位的可承受性。 新民主黨省議員蒂娜沃(Cheri DiNovo)正在準備重新提出一項私人法案,旨在修改安省的《規劃法》(Planning Act),以允許市鎮政府要求開發商拿出一定比例的新住宅單位作為廉租屋。 她表示,該政策無須花納稅人的錢,而且有助開發商賣出面對家庭的較大單位 - 這些單位通常較難賣出。 但是,科林斯-威廉斯及開發商們擔心,這將成為市鎮從開發商身上揩油的又一手段。他稱該做法必然抬高新屋的平均價格,讓新屋業主或租戶分擔社會項目的承本,有失公允。 開發商支持改善可承受住房供應的綜合的措施,包括合格的住客用政府的補貼來在私有柏文樓租住。 另一個擴大可承受住房供應的辦法是,允許家庭出租地庫柏文或分住柏文。有些市鎮,包括皮爾區(Peel Region),還禁止分住柏文,因此該地區家庭型廉屋的等排隊期為20年。 建築商賈諾內(Frank Giannone)表示,他相信將各收入階層的人混雜於一座柏文樓,是個好政策,但將其強加給首次買屋者,則是錯誤的。他亦認為,這無異於強徵變相的開發稅。資料來源: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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