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美密約首次證實存在 |
2010-03-10 (08:57) |
日本外務省首次公開承認,日本和美國就核武器等議題存在過3份密約。外務大臣岡田克說,「遺憾的是,這些事長時間沒有向公眾公開。」 岡田克也說,不能完全排除美國曾將核武器運入日本境內的可能。不過,他認為,自1991年美國政府宣布美軍艦艇停止攜帶戰術核武器以來,核武器沒有進入日本。 解密檔案顯示,1960年日本與美國修改日美安保條約時達成密約,默許載有核武器的美軍艦艇停靠日本港口。這份核密約違背日本奉為國策的「無核三原則」,即不擁有、不製造、不運進核武器。 另兩份密約是1972年美國向日本交還沖繩島時,日美達成的日本承擔美軍撤退相關費用的密約,和1960年修改日美安保條約時,日美達成的北韓半島「有麻煩」時,駐日美軍可自由出兵北韓半島的密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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