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分銷商未經授權售處方藥物給病人 |
2010-03-10 (17:55) |
就有藥物分銷商未經授權售賣醫生處方藥物給病人一事,衛生署發言人今日表示,只有持牌藥房才獲授權售醫生處方藥物給病人。 衛生署早前接報,指有兩間藥物分銷商直接售賣腎科藥物「Aranesp」、「Recormon」和「Mircera」(全部均俗稱為「補血針」)及「Renagel」(俗稱「吸磷丸」)給腎病病人,隨即展開調查。 發言人表示,「Aranesp」、「Recormon」和「Mircera」為註冊藥物,用於由慢性腎衰竭引起的貧血;而「Renagel」亦為註冊藥物,用作治療慢性腎衰竭患者的高磷血症。全部藥物都須有醫生處方及在藥劑師監督下方可售賣。 他表示,根據法例第138章《藥劑業及毒藥條例》,只有持牌藥房才獲授權按醫生處方配發藥物給病人。 若有任何公司或人士不按法例售賣或供應受管制藥物,則違反《藥劑業及毒藥條例》。有關人士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發言人補充,衛生署現正尋求律政司意見,以決定下一步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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