滇緬甸邊境開賭場港商洗黑錢罪成 |
2010-03-10 (14:36) |
一名香港商人在雲南與緬甸邊境開賭場,將賭款存入香港戶口,涉及款額3.14億,在區域法院被裁定3項洗黑錢罪名成立,法庭將案件押後至本月23日宣判,被告需要還柙。 案情指,58歲的被告譚雄,於1999年在中緬邊境開設賭場,賭百家樂,顧客都是內地人;06年又開設賭博網站。為了避開公安調查,被告用員工名義開銀行賬戶,叫賭客將賭注存入這些戶口。之後,再將款項轉到香港的戶口。被告的2名兒子和情婦07年因涉案於內地被捕,被告前年在本港提款時被警方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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