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審議一批重要法律 |
2010-03-09 (15:36) |
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聽取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作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 吳邦國表示,(二)一批重要法律相繼出台或提請審議。 侵權責任法是一部關係廣大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要民事法律,九屆時曾作為民法草案的一編進行初次審議。本屆常委會又投入大量精力,對草案進行重大修改和多次審議。 新制定的侵權責任法,堅持從國情和實際出發,對民法通則確立的相關基本制度作了細化,補充和完善,明確承擔侵權責任的基本原則和責任方式,就廣大人民群眾普遍關注,各方面意見又比較一致的醫療損害,環境污染,產品缺陷,交通事故,動物損害等問題作出具體規定,對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預防並制裁侵權行為,減少和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具有重要意義。 建立健全社會保險法律制度,是一件關係億萬群眾切身利益的大事,方方面面都很關注。常委會高度重視社會保險法的制定工作,十屆時根據代表提出的議案建議,積極督促國務院研究提出法律草案。本屆常委會在充分調查研究,向社會廣泛徵求意見,認真總結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對草案進行了多次審議和重大修改。 一是將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五個險種分章作出具體規定。 二是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制度,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統籌層次。 三是明確規定國家逐步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並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作出原則規定。 四是完善用人單位和參保人員對社會保險的監督,強化各級人大常委會對社會保險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資運營情況的監督職權,督促有關方面真正管住用好社會保險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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