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作人判刑5年 |
2010-02-09 (09:38) |
四川維權人士譚作人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於今早9時半宣判,譚作人被裁定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5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譚作人的代表律師浦志強表示,會提出上訴。 在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門外,早上有公安戒備,附近路口有警車駐守。開庭前,公安驅趕在法院外採訪的香港記者,集中安排記者在法院範圍內的一處。有攝影記者一度被兩三名警員,強行抬入法院。有香港記者手機被公安沒收,其後發還,但手機內拍攝的照片被刪除。 祖籍湖南,55歲的譚作人出生於成都。在四川地震發生之後,譚作人便多次前往災區,致力揭露豆腐渣工程。曾寫《5.12學生檔案》倡議書,調查死難學生的名單,又批評地方政府對校舍倒塌原因嚴防死守,是司法界的羞恥。這些言論,被指控為嚴重詆毀黨和政府形象,結果於去年3月因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正式逮捕。譚作人曾發表多篇評論內地民主自由的文章,包括六四事件。他的控罪包括他跟前學運領袖王丹有聯繫,以及曾經接受境外敵對媒體訪問。 去年8月,譚作人案第一次開審時,原要為他作供的維權人士艾未未被公安扣留未能出庭,而前往採訪的香港記者,被公安以懷疑藏毒的理由,扣留在酒店房搜查行李,無法採訪。 審訊後,律師浦志強到看守所探望譚作人,他表示,對連累朋友感到不好意思。 而因揭露汶川大地震豆腐渣學校而被判囚3年的維權人士黃琦上訴失敗,昨日上訴失敗,二審維持對其判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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