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崙擬禁止 幫派人員街頭耀武揚威 |
2010-01-05 (05:21) |
(三藩市 )(本報訊)屋崙即將加入三藩市的行列,成為北加第一批使用民事禁制令馴服街頭幫派的城市之一。 市政府律師魯索(John Russo)的辦公室透露,在未來幾個月中將聲請屋崙首宗幫派禁制令。該禁制令 禁止幫派成員成群結黨、穿戴屬於幫派的色彩、或在市內某些地區出現。 但魯索辦公室和屋崙警察局拒絕透露計劃針對哪些幫派,聲稱此舉將使幫派成員提高警覺。他們指稱 正在蒐集證據,將於近期內與社區團體和民權聲援人士接觸。 在10月上任的新警察局長巴茲(Anthony Batts)承諾,資源將主要用在打擊「黑幫、黑槍、及毒品」 三方面。屋崙市在2008年共發生116宗兇殺案,是加州人口10萬以上的城市中人均兇殺率最高的地方。 警察局長總律師費莉洛(Rocio Fierro)表示,屋崙市很多犯罪直接或間接與幫派活動有關聯。 據了解,三藩市已經對5個幫派申請禁制令,洛杉磯市已經申請超過55個禁制令。反對者指稱,此舉 將導致非裔和拉美裔特別受到歧視,而那些被列名幫派成員者,也將因此難以找到工作。同時與刑事法庭不同 的是,民事被告沒有擁有律師的權利。 北加州美國民權聯盟法律主任史洛塞(Alan Schlosser)表示,這類禁制令特別吸引警察,因為可使警 察取得極大的自主權,也不用給予違反禁制令者,如同被控刑事犯罪者通常擁有的保護與權益。 加州自1980年代開始使用幫派禁制令,加州最高法院在1997年同意讓聖荷西於Rocksprings社區採用 此法遏阻幫派,使禁制令得以存在。一般來說,禁制令禁止幫派成員在「安全區」聚集、陳示幫派色彩和刺青 ,也不能恐嚇證人或招募成員。有些禁制令甚至在安全區實施宵禁。 違反禁制令者最高可處6個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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