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略物品管制修訂清單即將生效 |
2009-12-24 (11:25) |
《二○○九年進出口(戰略物品)規例(修訂附表一)令》將於二○一○年二月四日(星期四)正式生效。 工業貿易署(工貿署)發言人說:「主要的修訂涉及放寬對採用已公布或商用的密碼標準的若干無線個人區域網絡裝備(包括若干無線路由器及無線打印機等)的管制,以及撤銷對若干可場程式邏輯裝置(包括若干具記憶功能的高科技集成電路)的管制。」 「今次修訂的目的是反映有關國際防止武器擴散管制組織,即瓦塞納安排及導彈科技管制組織所採用最新修訂的戰略物品管制清單。」 發言人補充:「香港一向緊隨國際防止武器擴散管制組織的管制尺度,以確保維持最高的國際管制標準;而當國際標準放寬時,我們亦會相應放寬業界人士須申請有關許可證的要求。」 根據香港法例,戰略物品的進出口受到由工貿署署長簽發的許可證所管制。發言人解釋:「有關管制有助維持高科技供應國對本港管制制度的信心,從而確保本港可以繼續輸入高科技。」 業界人士可於特別行政區政府網頁www.gov.hk瀏覽該修訂令。 如欲查詢有關修訂,可聯絡工貿署戰略貿易管制科(電話:二三九八五五八七或電郵:stc@tid.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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