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乃威澄清無因愛不遂而解僱職員 |
2009-10-04 (14:51) |
有報道指民主黨立法會議員甘乃威,因求愛不遂而於上月24日辭退一名女助理。甘乃威4日下午交代事件時澄清,絕對無向任何人作出性騷擾言行,亦又無因愛不遂而解僱員工。 甘乃威表示,發出一個月代通知金解僱有關職員。他指,有關職員主要負責對外聯絡和立法會演詞等。他表示,有關職員有向民主黨主席何俊仁,及副主席劉慧卿作口頭投訴,黨內正處理事件。 甘乃威特別澄清,事件中他絕對無向任何人作出性騷擾言行,亦無因愛不遂而解僱員工。 但被問及解僱原因時,甘乃威拒絕透露,理由是牽涉到有關員工,不想傷害任何人。但他透露,自己有時在工作時較為性急暴躁,要求又較高,急於解決工作上的問題,解僱過程可能有不恰當地方。 他重申,作為公職人員,他會主動向民主黨中央委員會作交代;若立法會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將來有需要調查,他願意合作。 甘乃威表示,作為僱主,會因應今次事件作檢討,汲取經驗,日後作改善。他並就事件引起公眾疑慮,表示歉意。 另外,劉慧卿證實接到有關投訴,但指當事人不想公開投訴內容,民主黨已展開調查。 立法會前主席范徐麗泰不評論甘乃威是否涉及不正當行為,但認為僱主有需要按僱員條例辦事。范徐麗泰建議甘乃威盡早澄清事件,以釋除市民的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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