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遊警示制度下月20日起生效 |
2009-09-30 (17:06) |
保安局今日宣布,外遊警示制度將於10月20日起生效。實施該制度的目的,是讓市民較易掌握到某些海外地區可能面對的人身安全風險。 保安局發言人表示,外遊警示制度覆蓋六十個香港居民較常前往的國家或地區。制度以黃色、紅色及黑色,標示三個級別的風險程度。 發言人解釋,當某地區出現威脅跡象,可能影響香港旅客的人身安全,當局便會發出黃色警示,提醒市民應留意當地局勢,提高警惕。 紅色警示代表有明顯威脅,香港旅客應調整行程,如非必要,避免前赴有關地區。 發言人表示,當某地區出現嚴重威脅,當局會發出黑色警示,勸籲香港旅客不要前赴有關地區。 發言人指,評估是否需要發出外遊警示時,政府會考慮多項因素,包括:事故對人身安全威脅的程度、有關威脅的持續性,以及有關威脅是否針對旅客。此外,政府會聯絡內地有關當局,從而透過駐當地的中國使領館了解最新情況,並參考內地是否有對該地發出旅遊警示。 保安局會透過新聞公報向公眾發放外遊警示的信息,並快將推出外遊警示專設網頁,讓市民登入查閱正生效的外遊警示。 發言人提醒市民,外遊與否屬個人決定,但政府鼓勵市民落實行程前,應參考有關外遊警示。前往外遊警示正在生效地區的旅客,應向旅行社及航空公司查詢有關行程安排。旅客亦應考慮購買保障條款合乎個人需要的旅遊保險。 當局已向航空公司、旅行社及保險公司所屬的代表機構解釋外遊警示制度的運作安排。他們支持實施這項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