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案明移審高院 |
2009-09-23 (16:56) |
在台灣,前總統陳水扁涉貪污案,台北地方法院11日宣判後,將於明天上午移審台灣高等法院。 台灣高檢署3位公訴檢察官兩周以來已詳細閱讀相關卷證,準備在陳水扁延押庭上應戰。 陳水扁家涉及國務機要費案、竹科龍潭購地案、南港展覽館案、洗錢案、前中信金副董事長辜仲諒給款案、前101董事長陳敏薰人事案,台北地院11日一審判決,陳水扁與妻子吳淑珍均被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北院今天指出,承審合議庭已收到特偵組及被告的上訴狀,並完成卷證整理,明天上午將移審高院。高院收到卷證後,將進行公開抽籤分案,隨即組成合議庭。高院人士估計,由於仍有被告在押,合議庭在閱卷後,最快下午便會開庭決定是否繼續羈押陳水扁。 高檢署在扁案判決後,立即指派張進豐、林錦村、黃和村等重案組檢察官負責蒞庭論告。3位檢察官已陸續向台北地檢署調閱北院歷次羈押庭的卷證,研究明天的攻防策略。 特偵組日前已開會決議,由林(吉吉吉)慧、越方如、李海龍、周士榆等「特偵一班」的檢察官協助扁案論告。不過,由於這4位檢察官仍有偵查中的案件,未來將視個別檢察官的時間分配,輪流到高院蒞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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