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指賴昌星絕不自願返國 |
2009-08-07 (08:49) |
廈門遠華集團走私案,涉嫌主犯賴昌星的律師表示,賴昌星不會自願返回中國。 賴昌星前妻已自願返回中國的消息被加拿大政府公開證實後,賴昌星的代表律師馬塔斯在接受此間媒體採訪時表示,相信賴昌星絕對不會像前妻曾明娜那樣自願返回中國。 馬塔斯稱,最近曾與賴昌星談過,他近況良好,與2名兒子仍在加拿大。他相信,賴昌星本人無意按照曾明娜模式自願返回中國。這位替賴打了多年馬拉松式官司的律師還強調,賴昌星是中國公民,持有中國護照,如果他要回中國,毋須加拿大聯邦移民部提供協助。 此間媒體亦就此事再次向加移民部查詢,得到的答覆是,賴昌星如果要與中國談判返回中國的條件,加拿大政府顯然樂見,也願意看到事情的發展,而且絕對不會反對,也不會介入。 賴昌星是受中國司法部門指控和通緝的遠華走私案重要嫌犯,1999年8月案發後舉家從香港逃到加拿大,並一直非法滯留在溫哥華。2000年11月,賴昌星夫婦被加拿大移民部門以非法移民罪拘捕,自此開始了長達9年的司法訴訟,以逃避被遣返回中國的命運。近2年間,加拿大移民部一直為遣返賴昌星進行風險評估作業,而賴昌星也先後取得加拿大有關當局核發的駕駛執照和工作許可。媒體報道稱,賴昌星現居住在大溫哥華地區的本拿比市,自稱在一家華人地產公司當顧問。 8月4日晚,溫哥華一家電視台播出對加拿大聯邦移民部長肯尼的專訪,證實賴昌星的前妻曾明娜已攜女自願返回中國福建老家,並在中國受到良好對待。肯尼還表示,賴昌星日後如果按照這個模式自願返回中國面對司法指控,他和加拿大移民部樂意提供一切所需要的幫助,包括賴昌星合法出境的旅遊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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