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35億官債供機構投資者認購 |
2009-08-03 (13:05) |
港府將於九月初,發售首批總值35億元、兩年期的官債,並會每在未來4個月,發售合共45億元的5年及10年期債券,這三批官債只供機構投資者認購。 金管局公布,首個暫定發行時間表為2009年9月至2010年2月的6個月期間,暫定在機構投資者部分發行之政府債券。而金管局將會每隔6個月,即於每年1月及7月公布暫定發行時間表,分別涵蓋該年3月及9月起計的6個月時間。 發言人表示,在機構投資者部分下發行的政府債券,將以競爭性投標方式發售。認可交易商可透過在金管局所持的證券戶口買賣政府債券。 金管局已委任12間第一市場交易商及97間認可交易商,以協助推出政府債券計劃的機構投資者部分。金管局另亦計劃代表特區政府委任2間聯席安排行(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及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有限公司),以協助安排及處理政府債券計劃下發行的零售政府債券的發售事宜。 第一市場交易商委任年期為2年,將為認可交易商提供買賣的雙向報價,從而促進政府債券二手市場的交投。第一市場交易商必須包銷任何機構投資者部分中未獲認購的政府債券。第一市場交易商可參與機構投資者部分在首次發售中的競爭性投標。第一市場交易商是根據2007年及2008年個別金融機構獲配發的外匯基金債券累計金額選出。 金管局發言人補充,特區政府在決定發行零售政府債券時將會考慮聯席安排行的意見及當前市況,並於適當時候公布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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