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巿擬設新租金調整機制 |
2009-07-14 (19:41) |
食物及衛生局建議引入新的公眾街巿檔位租金調整機制,並設最低租金水平,以收回為租戶提供基本街市設施和管理服務的基本合理費用。 當局計劃最低月租定為600元,新調整機制的實施時間,則取決於整體經濟情況。 食衛局今天在立法會事務委員會提交的文件指出,新調整機制有助避免檔位在繳交極低租金的情況下,未能善用檔位作經營,或濫用檔位作存貨之用,甚或空置其檔位。 根據新機制,受惠於2010年6月30日凍租完結時需要續約的租戶,以及受調遷影響的街市租戶,在第1份3年租約期內,凡所繳付的檔位租金低於該檔位巿值租金的60%,須分3年按年平均遞增至60%巿值租金水平。 如檔位的60%市值租金少於600元,在第1份租約期內,需分3年平均按年遞增至600元;檔位的巿值租金若低於600元,則分3年遞増至巿值租金。 在第2份3年租約期內,凡所繳付的檔位租金低於當時巿值租金380%的檔位,須分3年按年平均遞增至80%巿值租金水平。 文件建議,把每年最高租金加幅上限設定為每月不多於1,500元。 至於在2010年6月30日後期滿的租約或新簽的租約,而以公開競投方式投得檔位的租戶,日後續約時,須以現行租金或當時的市值租金,以較高者為準,釐訂新租約的租金。 文件建議,在第6年後當公眾街巿檔位租金水平大致已達80%巿值租金時,再整體檢視公眾街巿的經營和使用情況,以及其他相關因素,再確定往後的租金調整需要和幅度。 若落實有關機制,現行約11,000個租戶中,44%租戶的首個租約租金需上調,平均每月租金增幅306元,最低1元,最高1,500元;約77%租戶每月租金增幅不高於500元。 當局表示,將注視本港經濟的走向,並因應販商的營商環境,而決定何時落實街市檔位租金調整機制;但將諮詢販商組織及街巿管理諮詢委員會有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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