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普議員受賄案審前聽證 汪嵩之:不會自願離職 |
2009-07-11 (05:55) |
(洛杉磯 )(本報記者程嫣洛杉磯報道)天普市多位市議員受賄案昨(9)日上午舉行第一次審前聽證,包括現任華裔市長汪嵩之在內的3名被告都出庭,下次開庭日期定在8月26日,與此同時,汪嵩之也就部分市議員建議她辭去市長一事明確表態:「不會自願離職」,並斥責市議會中存在的族裔偏見。 汪嵩之當天一早就在兒子的陪同下抵達洛杉磯市中心的刑事法庭。面對天普市部分市議員提議她暫時辭去市長職務,她說:除非迫不得已,否則絕對不會自願離職。她指出,天普市一直是白人的世界,族裔偏見嚴重,部分市議員早先就對她有所排擠,因此並不感到意外。她說:「如果在市長位子上的是個白人,相信會得到完全不同的待遇。」 目前4名市議員中至少有2人希望她暫時下台,市議員Tom Chavez在本週二的例行市議會中正式提議,將重組市議會問題列入下一次開會議程,他雖稱沒有要求汪辭職的意思,但卻提議汪在處理案子的同時暫時離職,但仍保留市議員位子。另一市議員Cynthia Sternquist也持相同觀點。市議員Fernando Vizcarra則希望有其它更好的選擇,華裔市議員喻穎章沒有明確表態。 昨天是該案過堂後的第一次審前聽證,由於檢辯雙方均需要更多時間準備,因此在雙方律師的協調下,法官Almeda宣布,下一次聽證定在8月26日。汪嵩之當天的心情相當不錯,與周圍的人有說有笑。另2名被告,前市長威爾森(Cathe Wilson)和前市議員候選人卡維爾(Scott Carwile)也都在律師陪同下出庭。 汪嵩之的辯護律師勝費德(Sanford Perliss)指出,根據一般法庭程序,本案預計在6個月到一年內都不會有實質性進展。因為檢辯方都需要時間處理多達數千頁的文件,倘若任何一方提出動議,則可能造成額外的延誤。 負責該案的檢察官杭茲曼(Max Huntsman)曾經是轟動一時的黃文林(Leland Wong)受賄案的檢察官。他指出,自己曾處理過5起白領犯罪案件,至今沒有敗訴記錄。針對本案,他表示,既然案子已通過大陪審團進入審理程序,就表示檢方掌握了足夠的證據。但是,被告在被證明有罪前都是無辜的。 勝費德則指出,按照法庭規則,檢方可以在大陪審團前呈現證據,但辯方卻不可,也就是說到目前為止,辯方都沒有機會發聲。他再次代表汪嵩之聲明:所有的指控沒有一項屬實,且汪嵩之歷來被公認是出色的華裔官員。談到傳說中的重要證據,也就是開發商Randy王所提供的錄音帶,勝費德表示,尚不知道內容,不過他相信所有證據最終都會不攻自破。 本案係由天普市府狀告華裔開發商Randy王的民事案件演變而成。Randy王在2006年接下天普市的Piazza開發案(Las Tunas和柔似蜜大道交口),因延誤工程等問題,被市府在2008年4月提出控訴,但是Randy 王卻轉而指控多名市府官員利用審批的名義向其勒索,並提交他同市議員通的錄音證據。 汪嵩之是在今年6月10日遭到起訴,檢方控告她6項受賄罪、3項發假誓和1項拉攏賄賂罪,交保25萬元獲釋。起訴書中說她從2007年1月26日到2008年3月26日期間,總計收取賄賂金1萬3000多元。同案被告威爾森則被控3項受賄罪和3項發假誓罪;卡維爾被控4項發假誓和1項未申報競選捐款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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