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名商販涉「呃秤」判罰款 |
2009-07-02 (15:06) |
本年首6個月,共有15名海鮮商販及6名水果商販,因售賣不足秤的海鮮或水果予顧客,承認觸犯《度量衡條例》,被判罰款500元至6,500元不等,涉案的不準確量重器具亦被法庭頒令充公。 案情透露,自去年年底開始,海關人員多次喬裝買家前往港九新界多區市場購買水果及海鮮。完成交易後,他們隨即表露身分,以電子磅重新秤量所購買水果及海鮮的淨重量,並檢查商販所使用的量重器具是否準確。 調查發現其中2名水果商販使用不準確量重器具,其餘涉案的商販則口頭向顧客誇大貨品重量。 涉案的海鮮包括魚、蝦、蟹及魷魚,而涉案的水果則包括葡萄、櫻桃、車厘茄、J枝及龍眼。 政府化驗所的檢驗結果顯示,海關人員所購買的海鮮及水果的實際重量與宣稱的重量有差異,相差重量由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五十五不等,被扣查的量重器具亦被證實不準確。 海關發言人今日表示,另有7名海鮮商販及2名水果商販最近亦被發現違反《度量衡條例》,會於稍後被檢控。 發言人又說,海關會繼續嚴厲打擊商販「呃秤」的不法行為,以保障消費者權益,維護公平的營商環境。在未來數周,海關亦會特別關注季節性水果如櫻桃及J枝等有否不足秤的情況。 根據《度量衡條例》,任何人在按重量或度量供應貨物時,必須按淨重量或淨度量供應;假若貨物的實際重量或度量少於所宣稱的供應量,即屬違法,最高刑罰為罰款1萬元。任何人如管有或使用不準確的度量衡器具作商業用途,亦屬違法,最高刑罰為罰款2萬元。 海關呼籲市民如懷疑有觸犯《度量衡條例》的活動,請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2545 6182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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