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式經營種大麻 五越裔分別判刑 |
2009-06-30 (05:28) |
(三藩市 )(本報西雅圖訊)南金縣五名越裔男子因操作大麻種植集團,被判入獄聯邦法庭服刑一年半至五年不等。 這五名越裔移民都有血緣和姻親關係,組成家族式經營,將位於Kent、Federal Way和Des Moines的寓所改建為大麻種植園。當局去年大舉掃蕩,拘捕五被告,並繳獲超過2,000株大麻和至少16,000元現金,隨即於10月提出起訴。 另外還有三人同時被起訴,其中一人將於下月面臨判刑。遭判刑的五名男子分別是:60歲 Ton Chi Duong被判刑5年,54歲Bao V. Duong被判刑42個月,以及41歲Hoi Van Ngo、31歲Dung Duong和48歲Frank Vuu三人均被判刑18個月。 當局稱,前兩名被告被判較重刑罰,因為當局拘捕他們時發現其家中藏有槍械。辯護律師代表被告向法官求情輕判,律師稱,五人對種植大麻感到後悔,但五人均是勤奮工作的顧家男子。 律師還稱,主被告Ton Chi Duong在越戰時加入美軍抗擊北越,曾受重傷,越戰結束後被關入勞改營,後來輾轉逃到美國,經營園藝生意,由於身體健康不佳,不足養家糊口,才以身犯法種植大麻,希望為家人帶來更多財務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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