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普議員集體受賄案正式起訴 汪嵩之不認罪 25萬元交保 |
2009-06-12 (05:31) |
(洛杉磯 )(本報記者程嫣天普市報道)民選官員集體受賄,抑或開發商反咬誣告?華裔居民眾多的天普市傳出市府官員涉嫌集體受賄的重大案件,洛杉磯地檢署10日早上正式在法庭上宣讀對涉案被告的起訴書,但是包括華裔市長汪嵩之在內的3名被告拒不認罪,下次開庭時間定在7月9日。 本案發生在華裔聚居眾多的城市,而且涉及華裔官員,因此已在華裔社區引起巨大反響;另一方面,案件本身也是一波三折,案情錯綜複雜,撲朔迷離。 本案係由天普市府狀告華裔開發商Randy王而衍伸出來的。Randy王在2006年得到該市Las Tunas街和柔似蜜大道交口的Piazza開發案,但因工程延誤等問題,市府在去年4月對王和其屬的TCD公司提告。被告的Randy王也提出反告,指控多名市議員利用開發審批的名義向其勒索。洛縣地檢處因此從今年2月底開始,對天普市府以及涉嫌官員的住家進行搜查,並調查涉案個人的銀行賬戶等。 據了解,檢方係在今天周三(10日)早晨,向法庭宣讀對該市現任市長汪嵩之、前市長威爾森(Cathe Wilson)和前市議員候選人卡維爾(Scott Carwile)的起訴書,這三名被告當時也在法庭上聆聽,Randy王則沒有露面。 汪嵩之被控6項受賄罪、3項發假誓和1項拉攏賄賂罪,保釋金為25萬元。起訴書中說她從2007年1月26日起,到2008年3月26日期間,總計收取賄賂金1萬3000多元。威爾森被控3項受賄罪和3項發假誓罪,保釋金為15萬元;卡維爾被控4項發假誓和1項未申報競選捐款罪,保釋金10萬元。 面對起訴,汪嵩之等人拒不認罪。汪嵩之在交保後情緒明顯受到影響,對被控「涉案」部份不願多說。其辯護律師勝費德(Sanford Perliss)則指出,控罪所指的完全不是真相,他代表當事人否認所有控罪。他強調,汪歷來工作努力,積極為社區服務,在華裔社區有口皆碑,這是她從未遇到過的難題,希望法律能還給她公道。威爾森則表示,開發商誣告市議員,是反咬一口的做法。Randy王的律師杜菲(Patrick Duffy)則指出,根據事實,被告均應受到相應起訴。 被Randy王所指控的另一官員為上周辭職的市議員卡普拉(David Capra)。據了解,他在就未申報捐款罪認罪後,法官已要求他辭職,因此他於本月2日正式離開市議會。市議會計劃在明天(周四)的例行會議上任命合適的人選,來遞補卡普拉留下的空缺。 先是市議員辭職,如今市長又被起訴,天普市可謂滿城風雨。部分居民表示震驚,因為被起訴的人都是市民長期尊敬的官員。部分人則就此次起訴是否會讓辭職一幕歷史重演議論紛紛,汪嵩之沒有對此作回答。今年3月份剛當選市議員的喻穎章則表示,對此案懷有五味雜陳的感覺,他說,是否該辭職,這不是旁人可以評論的,當事人有可能是無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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