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第四次會談具體議題未定 |
2009-06-10 (16:22) |
國務院台辦發言人范麗青表示,兩會領導人第四次會談的具體議題還要兩會進一步協商確定。至於兩岸經濟合作協議是否列入第四次兩會會談議題,將視兩岸雙方準備工作的進展情況作出安排。 她稱,大陸方面為商簽兩岸經濟合作協議,已經加快了相關的基礎研究和準備程序,一旦條件具備、時機成熟,兩岸即可循序漸進地進行框架協議的接觸商談,直至正式商談。 范麗青表示,今年下半年適當時候,海協會和台灣海基會領導人將在台灣舉行第四次會談,協商的優先議題是兩岸漁工勞務合作問題,兩岸農產品檢驗檢疫合作問題,兩岸標準、計量、認證認可和市場監督合作問題,避免雙重徵稅問題等。 在回答台灣記者有關「海協會會長陳雲林希望到台灣南部‘走一走、看一看’的願望能否在第四次‘陳江會談’期間實現」的提問時,范麗青表示,目前兩會領導人第四次會談的具體行程都還沒有協商,暫時沒有辦法回答。 范麗青說,兩會簽署的《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已經表明,兩岸將會採取措施,共同打擊經濟犯罪。雙方會根據協議的規定,處理有關遣返事宜。至於具體的個案,以後雙方會加以協商。 她還表示,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將於6月16日至21日率「關懷中西部台商與賑災重建」訪問團,赴成都、重慶等地參訪,這是兩會商定的年度互訪交流的活動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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