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一帆被指洗黑錢 卓妻律師:華人喜存放現金 |
2009-05-16 (05:01) |
(多倫多 )(本報記者)涉與大多倫多地區50多間大麻屋有關的華裔地產經紀卓一帆案,經一周休庭後昨天續審,卓妻代表律師盤問「洗黑錢」行為專家證人時,強調華人文化習性喜現金存放,卓妻常將大額現鈔存入銀行實屬正常。 專家證人最後亦同意控辯雙方爭持多時的巨額現金存款額,實與案情同意書上卓所承認的疑與販運大麻有關765,000元數額相吻合。 卓妻Yvonne Le辯護律師麥卓斯尼(Bruce McChesney)昨仍就卓一帆及其妻相關的多個戶口內,經常有大額不明來歷現金存款事宜,盤問控方司法會計專家證人哥特(Paul Coort)。 麥卓斯尼詢問哥特在分析「洗黑錢」行為時,有否研究過華人處理財務的特性。麥卓斯尼闡明不同族裔都有不同處理財務方法,哥特亦同意麥卓斯尼指華人較喜歡持有現金、以現金交易的說法,甚至喜以現金存入銀行。 麥卓斯尼舉出一份加國稅務局寄予卓妻的文件,顯示她在99年至2001年未申報入息金額,麥卓斯尼稱,99年卓妻未申報約67,000元入息,當中約6,200元是現金;在2000年其未申報入息為151,000元,當中有85,000元為現金,而2001年未申報入息的現金部分,則為58,000元。 麥卓斯尼形容警方指控卓一帆2000年秋季起涉操控大麻屋,他稱種植大麻至收成並非朝夕之事,故他相信卓妻在2000年未申報的85,000元現金收入,與大麻無關,他又點出2001年未申報現金入息較2000年少,顯示若控方將這筆現金與「洗黑錢」掛鉤對其當事人不公平。 麥卓斯尼於庭外向記者稱,認為其當事人在2000年的未申報現金入息增幅顯著,與不少人懼怕「千年蟲」令電腦系統癱瘓,故提取或保存現款,當他們發現問題獲解決,再存巨款入銀行有關。 麥卓斯尼引述專家證人說「洗黑錢」其中一種定義,是利用第3者戶口等以隱藏「黑錢」,但麥卓斯尼提出如警方調查資料所指,卓一帆夫婦卻利用其名下銀行戶口「洗黑錢」,這與專家證人談及「洗黑錢」定義背道而馳。判刑聆訊將在今日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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