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拜禁未婚男女公開手拖手 |
2009-04-16 (15:00) |
備受中港台遊客歡迎的中東著名度假天堂杜拜,早前頒布在公眾場所應當遵守的行為及衣著守則,凡未婚男友手拖手、異性接吻、播放吵耳音樂、跳舞及作任何形式的裸露等,皆被視為不當行為。一旦違反這些守則,不論是當地居民或外來遊客,可能會被判監及驅逐出境。因此,遊客日後到當地旅遊時要加倍小心,否則隨時被罰款或甚至坐牢。 據阿拉伯文報章《Al-Emarat Al-Youm》報道,杜拜行政委員會早前頒布在公眾場所應履行的若干行為守則,凡是在公開場合作任何形式的身體裸露;不顧他人異樣眼光,在海灘、公園以近乎叫囂的音量播放音樂及跳舞;男女接吻;未婚情侶手牽手逛街等,都被被視為不恰當的行為。按照規定,只有夫婦才能公開手拖手。 此外,出入政府大樓、購物商場及光顧餐廳等公眾場所,衣著亦要「適當」,包括褲子及上衣有一定的長度,不能太過暴露或透明,否則這些場所有權不准違規人士進入。另外,泳區以外地方不得穿著泳衣。 另外,若在指定場所之外飲酒者,即使小酌,也將被處罰款或監禁。 由於杜拜市內八成居民是外籍,杜拜行政委員通過實施上述行為守則,旨在要求外籍人士應尊重這個伊斯蘭國家的風俗習慣,避免不當的行為。凡違反這些行為守則者,不論是本國籍、外勞或遊客,都可能受到監禁及驅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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