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移民提名申請獲批 臨時加3子女招疑 福州居民移居加國一場空 |
2009-04-10 (05:08) |
(溫哥華 )(本報記者宋娜報道)雖然中國福州居民王英關(Wang Ying Guan,譯音)已經通過緬省移民提名計劃(PNP),但他後來因無法提供領養女兒的合法文件,而遭聯邦移民部拒絕他全家移民申請。 王英關不服,今年3月9日向聯邦法院申請司法覆核,遭法官布蘭查德(Edmond Blanchard)駁回,維持移民部決定,拒絕移民申請。 已通過緬省技術移民提名計劃 根據法庭文件顯示,46歲的中國福州居民王英關,以主申請人身分於2005年8月25日通過緬省技術移民省提名計劃,同時獲批准的還有妻子林麗珍(Lin Li Zhen,譯音)和兩個子女王曉吉(Wang Xiao Ji,譯音)和王曉斌(Wang Xiao Bin,譯音)。 隨後加拿大移民部於2005年9月6日收到王英關的永久居民移民申請,但家庭成員名單上,移民部官員發現除了林麗珍和兩個子女之外,還加了另外3個子女王曉鵬(Wang Xiao Peng,譯音)、王曉軍(Wang Xiao Jun,譯音)和王歡歡(Wang Huan Huan,譯音)。 移民部要求王英關提供這三人的出生證明,但王英關表示,由於中國農村兩胎化制度,使其他3個孩子都是偷偷生下,沒有醫院出生證明。不過,為了使孩子能夠登記戶口,他最後交納超生罰款,使王曉鵬和王曉軍最終上了戶口,並提供了當時的罰款收據。 聲稱當中一子女為領養 不過對於王歡歡,王英關卻一直無法提供相關證據,以顯示親生父女關係。為此移民部要求兩人進行DNA化驗,但王英關的移民顧問其後表示,王歡歡為王英關領養,並非親生女兒。 移民部隨後要求王英關提供合法領養文件,但王英關指出,王歡歡是妻子於1997年11月15日在醫院門口抱回家,除了當時一張懷疑是王歡歡出生日期的字條以外,沒有其他證明文件。 而移民部官員認為,據法例規定,主申請人的子女應為親生子女或合法領養子女,才符合家庭成員的移民要求。而主申請人無法提供王歡歡同他的合法關係證明。 另外,王英關初時隱瞞王歡歡是養女的事實,因此無法批准王英關及全家移民申請,並取消緬省發出的省提名技術移民准許。 雖然王英關對於移民部官員的決定不服,今年3月9日提出司法覆核,但法官認為移民部的決定正確,駁回王英關的司法覆核要求。結果,全家移民申請失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