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糾紛砍傷房客未婚夫華裔房東纏訟一年判無罪 |
2009-04-01 (05:04) |
(紐約 )(本報記者彭雨農紐約報道)去年2月,因租屋糾紛而持刀將房客未婚夫依斯干達(Iskandar)砍成重傷的緬甸籍華裔房東敏景 (Myint Kyaing)經過長達一年難熬的訴訟過程,終於在律師黃德勝的協助下,在本月經陪審團宣判「無罪」釋放,重回自由之身。 「敏景為了追求美國夢來到紐約,在這起案件發生前,他正在等著他還在緬甸的太太以及兩個年幼的女兒,辦妥移民手續後赴美一家團圓,並展開全新的移民生活」黃德勝律師表示,還記得敏景去年委託他打這起官司時絕望的說「我就要失去我的夢想、我的生活、我的家人,我的一切了」。 黃德勝表示,這起案件發生在去年2月1日,當時47歲的敏景正準備從答應在1月31日搬出的30多歲印尼籍女房客手中收回房屋時,發現該房客不但東西均未搬出,而且房客的高大未婚夫依斯干達還撂下狠話「有種你把她的東西丟出去看看」後便轉身帶著女房客離去,這時無可奈何的敏景走進廚房,拿起小刀切了一塊蛋糕吃下後,隨手將小刀放入口袋中,此時女房客及依斯干達因故又返回屋中,並和敏景發生嚴重爭執後雙方大打出手,敏景情急之下從口袋中取出小刀,連砍依斯干達背部、肩膀、手臂及後腦勺7刀後,倉皇的奪門而出躲在停放在街道上的兩輛汽車之間,警方據報趕至現場後,當場將全身沾滿血跡的敏景逮捕。 敏景被以最高判25年的企圖謀殺、致命武力攻擊罪,以及最高15年的攻擊罪起訴。 然而,經過黃德勝的研判,案發地點為敏景的房子,且依斯干達亦非租客,因此雙方開打後敏景顯然沒有「撤退逃離的義務」(Duty to retreat),加上只要對方有威脅到敏景性命的可能,敏景確實是可以用致命武力反擊自衛的,黃德勝表示,「雖然依斯干達當天沒有使用致命武器,但是個子明顯比敏景強壯高大,因此確實讓敏景認為自己有被依斯干達徒手致死的可能性」。 黃德勝分析,本案獲勝的關鍵之一,便是在雙方動手開打後,既非房客亦非房東的依斯干達因無房屋擁有權而有「撤退逃離的義務」,而身為房東的敏景確沒有,因此在陪審團一致認定敏景確實有「自衛保護自己性命及財產(包括房屋)的權利」下宣判無罪。 黃德勝說,當時警方及檢方只看到敏景沒有受傷,卻持刀將依斯干達砍傷便欲將其定罪,完全無視敏景在法律層面上的正當性,因此黃德勝提醒華裔民眾,美國是講法律的國家,如一旦涉入刑事案件案件,務必尋求專業律師的協助以捍衛自己的權利。 得知自己獲在皇后區高等法院 12位陪審團成員宣判無罪後,敏景情緒激動久久不能自己,因為他知道這場可能奪去自己自由,並且可能和妻子、女兒永遠分離的噩夢終於結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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