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首宗內幕交易判刑案顯示罪行嚴重性 |
2009-04-01 (18:41) |
香港首次有內幕交易者被判處監禁。法院今天判處兩名內幕交易者入獄,當中包括一名前投資銀行家,兩人曾在2006年聯洲珠寶有限公司(聯洲)私有化前進行內幕交易,買入聯洲的股份。 法國巴黎百富勤融資有限公司(現稱法國巴黎融資(亞太)有限公司)的前副總裁馬漢揚被判監禁26個月,並須繳付罰款230,000元。區域法院三星期前裁定馬內幕交易罪名成立。 馬的女友盧鈺華被判入獄12個月及罰款210,000元。 馬的三名親屬,即其兄長馬漢傑、嫂子曹建華及姪兒馬俊濠,同樣被裁定內幕交易罪成。法院判處各人200小時社會服務令,分別須繳付罰款330,000元、110,000元及17,000元。 法院裁定五名被告共12項內幕交易及相關罪名成立,罰款總額相等於五人在私有化公布前買賣聯洲股份所賺取的利潤總額。 法院亦命令五名被告向證監會繳付合共322,742元調查費用。 證監會行政總裁韋奕禮表示,今次法院以監禁作為刑罰,是具有重大意義的裁決,顯示社會對內幕交易者作出最強烈的譴責。內幕交易屬嚴重罪行,即使初犯者也須嚴加處罰。 韋奕禮補充,今次法院判決所傳達的信息明確有力──內幕交易者會被判入獄。 案情指馬參與聯洲的私有化計劃時,雖然知道計劃屬機密及價格敏感資料,卻在得悉計劃後數天內向盧及三名親屬洩露消息,促使他們於2006年7月計劃公布前買入聯洲股份。 證監會作出調查後檢控五名被告。這是自2003年內幕交易列為刑事罪行以來,首宗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提出的刑事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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