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後迄今無法回家 居民集體控電力公司 |
2009-03-29 (05:14) |
(多倫多 )(本報訊)繼今年3月19日京士頓路(Kingston Road)3650號的爆炸案後,該地址柏文的所有業主及居民周末將提出集體官司,狀告多倫多電力公司(Toronto Hydro-Electric System Ltd.)和Deltera Construction Limited。 這場爆炸造成3650號的居民連夜被迫疏散,至今無法回家。他們已被告知,至少4周不能回家。集體原告指被告對造成爆炸負有責任。 集體訴訟將要求賠償單位受損和額外的生活開支。 集體原告由Falconer Charney LLP律師行的夏尼(Ted Charney)和Sutts, Stronsberg LLP律師行的史卓芭(Sharon Strosberg)代表。 Sutts, Stronsberg LLP是加國首屈一指的集體官司律師行之一。 這2個律師行目前亦正代表斯覺路(Secord Avenue)2號的居民打有關2008年7月20日爆炸案的集體官司。 它們也是有2008年8月10日多倫多西區日出丙烷(Sunrise Propane Energy Group)爆炸案引發集體官司的原告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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