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接二連三 市警重申開車須繫安全帶 |
2009-03-16 (03:09) |
(紐約 )(本報記者趙韻韻紐約報道)自從紐約市警總局本月9日呼籲民眾開車要使用安全帶,日前,針對近期交通車禍問題嚴重,華埠市警七分局警官Joe Delduca再次呼籲民眾,除了司機與前座的乘客需要繫安全帶外,凡坐在駕駛座後座,低於16歲的孩子必須繫安全帶。 根據紐約州法律,所有轎車的司機在車輛行駛中必須確保前座的乘客繫上安全帶,而所有年齡低於16歲的乘客都必須繫上安全帶。否則,將會面對25元至100元的罰款和被扣3分。 根據國家運輸安全委員會(National Transportation Safety Board)的資料顯示,紐約州的汽車安全帶法律是為了保護每一位乘客,是一條保護民眾生命的法律。根據專家的調查,在發生交通意外時,繫安全帶的司機或乘客比沒有繫安全帶的受傷及死亡機率少45%。民眾在駕車時不繫安全帶與醉酒駕車所造成的傷害一樣大。因此,呼籲民眾在駕車時一定要繫好安全帶,而16歲以下的小孩除了不能座在車輛的前排外,也必須要繫好安全帶。 每年在車禍中喪生的人數佔全美意外死亡人數中的大部分,而其中有18%至20%的死者都是因為沒有繫安全帶。根據紐約州機動車管理廳(DMV)對紐約市交通意外中受傷人數的最新數據顯示,2007年,紐約市在車禍中喪生的人數為112人,2006年時為149人。而在全美的州際高速公路上因車禍死亡的人數為42642人,其中有將近16000人,逾37%,在意外發生時沒有繫安全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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