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偵組指扁圖脫龍潭案不得逞 |
2009-02-24 (11:00) |
在台灣,前總統陳水扁涉及的四大弊案24日再次提訊。台北地方法院一連3天的開庭,上午率先審理龍潭購地案。陳水扁委任的律師在開庭前夕,以訊問光碟有瑕疵,質疑特偵組辦案證據力。特偵組辦案人員指出,陳水扁企圖以這種方式與龍潭購地案脫鉤,但檢方不會「讓他得逞」。 陳水扁委任律師鄭文龍、石宜琳昨天舉行記者會,公布龍潭案相關證人李界木、辜仲諒、辜成允等人的訊問光碟片段,質疑特偵組檢察官以脅迫、利誘、教唆作偽證等方法問訊。律師團上午也將此作為法庭上的攻防重點。 辦案人員表示,龍潭案的關鍵證人包括郭銓慶、蔡明哲、李界木、辜仲諒、辜成允等5人。其中,郭銓慶的角色僅提供帳戶,蔡明哲主要是與陳水扁妻子吳淑珍接觸,與陳水扁有直接關係的證人為李界木、辜仲諒、辜成允3人。 辦案人員說,特偵組昨天對今天開庭進行沙盤推演後,發現扁律師團企圖以推翻李界木等3人筆錄證據能力的方式,瓦解對陳水扁不利的證據,使得合議庭最後不得不以「證據不足」,判決陳水扁無罪。 檢方人士指出,刑事訴訟法要求訊問全程錄音、錄影,主要是針對「被告」,原因是防止辦案人員不當取供,但對證人則無明確規範,檢察官訊問證人,只要證人證後具結,有無錄音、錄影,都不影響證詞的證據能力。 檢方人士表示,李界木、辜成允、辜仲諒在檢方訊問有關陳水扁涉嫌犯罪過程時均為證人,縱使沒有錄音、錄影,相關的訊問筆錄仍屬合法有效、有證據能力。況且李界木的律師偵訊時在場,沒有提出異議,李界木也在法院審理中認罪,相關筆錄經得起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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