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照案陳冠希加國越洋作供 |
2009-02-24 (07:55) |
(溫哥華環球直擊)涉及去年藝人淫褻照片在網上流傳案件的其中一名關鍵人物陳冠希,在加拿大溫哥華卑斯省最高法院越洋作供,他三次強調拍攝這些照片,是供自己和照片中的人觀賞,並形容照片被公開是不幸事件。 當地時間23日上午10時,陳冠希在保安的護送下準時抵達位於溫哥華市中心卑斯省高級法院,遭到早早守候在法院門口大批記者的圍堵。陳冠希表情嚴肅,一言不發,徑直衝進法院大堂。10時20分,法庭正式開庭,陳冠希在庭上宣誓後開始接受詢問。 法庭調查以英語進行,專程從香港前來取證的檢控官作簡短發言後便直接進入主題,並出示了陳冠希的手提電腦和300多幅照片等本案關鍵證物。陳冠希對檢控官提出的問題一一作答,表示電腦只是供個人使用,平時自己也非常注意隱私,從未將照片給第三者看過。 據悉,這是陳冠希自去年1月轟動一時的藝人淫褻照片事發後首次出庭作證。目前本案被告已在香港遭控三項不誠實取用計算機罪,但陳冠希以人身安全理由不願返回香港,要求在溫哥華作供。 加拿大聯邦司法部向媒體表示,陳冠希今次出庭是公開取證,加方只是協助港方在溫市取證。另據此間媒體報道,本次法庭取證可能要花時3至5日,費用由香港方面承擔。除檢控官外,香港還派出法官到庭,調查取證將按香港法庭審訊程序進行,屆時案中證物將以書面形式處理。 另外,這宗案件的被告24歲的電腦技術員史可雋,他現正保釋候審,案件定於4月6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正式審理,預計審10日。由於辯方申請傳召涉案的女藝人以證人身分作供,裁判官下月9日先聽取辯方陳辭,再決定是否傳召證人。 涉嫌是照片發布源頭的史可雋,被控三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早前全部否認控罪。據報,陳冠希是在搬屋期間,把存有藝人淫褻照片的手提電腦拿去維修時,懷疑被人盜取這些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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