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因素 影響「上樓」 申請政府樓按優先權輪候 |
2009-02-17 (03:58) |
(紐約 )(本報記者紐約報道)對於申請政府樓宇,輪候時間往往教人無所適從,一些人等了多年仍音訊全無,有些申請者卻很快可以「上樓」,華策會房屋部解釋,因為涉及不同的背景及因素,影響到房屋局處理的優先次序,自然對輪候時間有所影響。 華策會房屋部指出,據紐約市政府房屋局資料顯示,現今有超過14萬申請者正在輛候政府樓,確實是僧多粥少,但下列的因素卻可以推算出申請人於三年輪候期限所處的位置。 第一個重要因素就是申請人獲發的優先編碼,市房屋局採用的「房屋優先權設定系統」(Dual Preference Priority System),是按照在職家庭與危急需要,將所有申請者進行分級,以決定申請者獲取接見的次序。在職家庭優先權的申請者會被分配為W1、W2 或W3優先權申請者。 W1優先權申請者資格為一家兩口,全年家庭總收入介於2萬6901元至4萬3000元。W2優先權申請者資格同樣為二人家庭,但全年家庭總收入為1萬6151元至2萬6900元。而個人或家庭全年總收入少於1萬6151元或正在接受社會安全養老金、傷殘金、補助金及救濟金等政府緩助的人士則被獲配W3優先權。 簡單來說,全年家庭總收入越接近上限,等候「上樓」時間就相對越短,擁有W1優先權的申請者總比擁有W2優先權的申請者快「上樓」。無家可歸或家庭暴力受害者等人士則會被獲配為八大危急需要優先權其中一個。 民眾可以到市房屋局的網頁查詢優先權的等級:www.nyc.gov/nycha。 第二個因素則是申請者所選擇政府樓的第一地區志願。市房屋局的電腦系統根據申請者的選擇:第一地區志願、所需政府樓房間數目、優先權編碼和遞交申請表日期來決定優先次序。 第一地區志願為曼哈頓和皇后區的輪候期最長,史丹頓島則最快可以獲得接見,此外,申請單房的二人家庭會比申請四房的快「上樓」。 另外,申請者需要注意申請表的三年輪候期限,若三年限期內仍沒有收到接見通知書,必須於限期屆滿前再遞表申請,以保留及延續申請表於等候名單中的期限,否則有可能失去效力,申請者將會浪費之前等候的三年時間,並要重新排隊等候。 如想詢問其他有關申請政府樓的資料或申請程序,可致電華策會房屋部:1(212) 431-7800找黃先生(內線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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