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車禍第三者疏失 四月生效卑將追討傷者醫護費 |
2009-02-16 (03:08) |
(溫哥華 )(本報記者報道)卑詩省政府在今年4月開始,將取得更大權力向保險機構追討因第三者疏失而受傷人士的醫護費用,至於拒絕付款機構將受到懲罰。目前,省府只能夠要求但不能強制保險機構支付相關款項。 據瞭解,卑詩省新的《醫護成本追討法》(Health Care Costs Recovery Act),將於今年4月1日生效,取代現行於1950年所制訂的舊法。 每年可追回千萬元 省衛生廳長卜佐治(George Abbott)表示,省府通過新法案,每年可能追回高達1,000萬元的醫護開支。 目前,省府正在向必勝客餐廳(Pizza Hut)追討一筆約100萬元的第三者疏失受害者醫療護理費用。 32歲保安員布朗(Kevin Brown),1999年在卑詩三角洲遭一個必勝客餐廳送外賣司機所駕的汽車撞至重傷。 布朗現在行動不良,並且永久失去工作能力。布朗的早期治療費用高達80萬元,並且由公營醫療系統支付。 據法庭文件顯示,布朗的律師2002年跟必勝客和卑詩保險公司(ICBC)達成庭外和解協議,而布朗從中獲得410萬元賠償,用以支付他日後的生活和醫護開支。 舊法無強制力 省府已經向必勝客追討該筆80萬元醫護費用及20萬元利息,但必勝客拒絕付款。必勝客的律師指出,沒有法律規定僱主須為僱員疏失負責,而且必勝客還與卑詩保險公司,就肇事送外賣司機是否受保的問題爭辯中。 追數公司負責人麥凱(Clayton MacKay)指出,儘管在1950年通過的舊法案沒有強制效力,但很多公司都會自願遵守,因為私營企業是希望避免政府引進更多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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