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將辯論打擊酒後駕駛措施 |
2009-02-16 (16:53) |
立法會將於18日上午十一時,在立法會大樓會議廳舉行會議。在會議上,議員將辯論一項有關打擊酒後駕駛措施的議案。 該項議案將由李永達議員動議,內容為:「鑑於近日發生數宗因酒後駕駛引致的嚴重交通意外,造成多人傷亡,反映不少駕車人士對酒後駕駛的危險意識仍然薄弱,本會促請政府: (一)檢討酒後駕駛的罰則,將首次觸犯酒後駕駛罪行的停牌期限增加至最少12個月或以上,並提升酒後駕駛罪行的最高監禁年期及罰款; (二)研究進一步收緊血液酒精含量的法定標準; (三)由律政司研究就判刑較輕的酒後駕駛個案向法院提出上訴,讓司法機構制訂從嚴的量刑標準; (四)研究將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的最高監禁年期提升至與誤殺罪相等;及 (五)加強公眾教育宣傳,讓駕駛者明白酒後駕駛的禍害,以保障市民生命安全。」 張學明議員及梁國雄議員將分別就李永達議員的議案動議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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