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衣廠工友狀告自由發衣商被告稱與103衣廠是合約關係 |
2009-02-04 (03:39) |
(紐約 )由25名東百老匯103衣廠的工人狀告自由發衣商(Liberty Apparel)的民事官司,日前已經在紐約南區聯邦法院開審,工人指自由發衣商清楚知道103衣廠違反勞工法例,拖欠工人以10萬元計的工資,但一直拒絕承擔責任,不過,自由衣廠老闆Albert Nigri作證時指出,與103衣廠只是合約關係,對於其運作毫不知情。 根據工友的指控,東百老匯103衣廠是自由發衣商的生產商之一,雖然兩者只是合約關係,並非從屬公司,但自由發衣商一直有插手103衣廠的管理運作,並直接派員到廠督促工人加班趕工,1999年東百老匯103衣廠突然關閉,拖欠工人薪金,並長期拒發工友最低工資及超時津貼,工人指自由發衣商一直知道103衣廠的違例情況,但卻拒絕承擔責任,並以各種法律手段阻撓工友的追討行動,以致9年來工人仍未能討回他們應得的薪酬。 原告的指控書還指出,自由發衣商為了逃避責任,把公司出售轉手,然而卻成立另一間公司Pretty Girl繼續經營,以相同的方法,剝削製衣業的工人。 有關案件日前正式於紐約南區聯邦法院開審,由法官蘇利民(Judge Richard Sullivan)主審,由於此案關係到發衣商與外判衣廠對違反勞工法所承擔的責任問題,故備受工會以及製衣界所重視,自由衣廠的原老闆Albert Nigri及東百老匯103衣廠20多名工友亦分別上庭作證。 Albert Nigri作證時指出,他並不知道東百老匯103衣廠的運作情況,亦不清楚其一直違反勞工法例,包括拖欠工人薪金,以及沒有支付最低工資以超時津貼,他表示,自由發衣商與東百老匯103衣廠只是合約生產的關係,自由發衣商沒有責任承擔103衣廠的違規後果。 不過,根據多名工友的供證,Albert Nigri曾經親自到訪103衣廠,並向員工展示成衣的樣本,此外,經常派出3名華裔代表,到103衣廠督工,包括曾經要求工人通宵趕工,翌日清晨前來取貨,亦曾向員工保證,趕好貨後會發工資,但這些承諾最後都沒有兌現。根據原告律師的解釋,自由發衣商並非對103衣廠的運作一無所知,反而是深入其運作當中。 根據原告的指控,25名工人於103衣廠工作平均達78個星期,平均每周工作81小時,時薪為3元,其中8周沒有獲得任何工資,至於97年8月31日前的聯邦最低工資為每小時4.75元,之後每小時調高為5.15元,原告將以此標準,計算自由發衣商須向工人賠償的工資金額。 有關案件仍在審理當中,預料最快可於本周完結,然後等待陪審團的裁定,判決的結果將會成為相類案件的重要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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